修订后的《包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日前正式出台,已于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。
《办法》更好地贯彻落实了《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,结合房屋征收工作实际,对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征收主体、征收程序、补偿标准、奖励办法、管理内容及部门职责进行了法律规范。经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,同时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合法性审核意见通过,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印发并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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